□会计、出纳、门票管理员、售票员分工协作,按照主犯吕越英的安排分赃
□5名女贪在4年多的时间,截留、套取门票收入1070多万元
□文化局副局长、文物管理所所长杜思平授意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严重失职
□社会事业单位监管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由于身涉著名景区甘肃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千万元门票贪污一案,嘉峪关市文化局原副局长杜思平,近日被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贪污罪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此前,涉及贪污1075万元门票款的5名女工作人员也被该院一审分别判处死缓和6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小小的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缘何曝出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特大恶劣贪污案?5名“女贪”的腐败行为又为何如此肆无忌惮、胆大包天?
一封举报信揭出上千万元女贪窝案
2006年3月下旬,甘肃嘉峪关关城文化景区的员工窃窃私语,他们景区有几名员工这些日子不在单位上班,听说“出事”了。
随后,从嘉峪关市检察院传出消息,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原会计、财务组组长吕越英、出纳盛淑萍、门票管理员陈华、售票员先红和赵玲,5名嫌疑犯已于3月20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而刑事拘留。
这起案件是由嘉峪关市反贪局依据一封匿名举报信而侦破的。
5名女贪涉嫌在2001年4月至2005年10月短短4年多的时间,利用工作便利采取截留、套取门票收入1070多万元,并按照主犯吕越英的安排分赃。
法院审理认定,主犯吕越英参与贪污公款1075.04万元,其个人获得赃款966.73万元;先红分得赃款38.15万元;盛淑萍参与贪污公款33.17万元,个人分得赃款14.31万元;陈华分得赃款29.15万元;赵玲分得赃款22.15万元。
案发后,侦查人员从吕越英家保险柜中查获银行存折、有价证券面值700.47万元,查封吕越英用赃款以其儿子名义购买的住房一套(购买价38.83万元),索尼摄像机一台(价值3200元),金首饰(价值4.16万元);从先红处追回赃款物品价值共计17.52万元;从盛淑萍处追回赃款8.07万元;从陈华处追回赃款29.15万元;从赵玲处追回赃款12万元。
[稿源:法制日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