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200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兰州市中考招生工作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化。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时“三限政策”中的“限分数”由以往的线下50分录取调整为线下30分录取;首次对省级示范性高中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首次试行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制度;普通高中录取增加了二次补录。这些新政策的实行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更多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
变化1
关键词:外来务工者子女
可报考普通高中
以往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如何报考兰州市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少流动人员子女都只能选择民办高中。今年,兰州市教育局特明确规定,在城市四区有暂住证的本市初中应届生可以根据本人志愿报考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具体报名时只要携带原籍户口簿、暂住证、学籍证明和1寸彩色照片2张,到志愿学校报名即可。
变化2
关键词:择校生
分数线下30分内录取
今年普通高中仍可录取择校生,但在执行“三限政策”(限录取人数、限录取分数、限钱数)时有所变化,以往择校生录取分数要求是不低于学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今年调整为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学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
变化3
关键词:分数线
四区省级示范高中单独划定
以往兰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时只划定一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只要上线考生都有资格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但今年兰州市教育局分别确定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省级示范性高中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兰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数量已达10所,具有一定规模,所以为保证这些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故单独划线。考生首先要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填报了具体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才有资格参与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录取时,仍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兰州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变化4
关键词:对口招生
9所省级示范高中试行
近年来初升高升学大战愈演愈烈,为此,教育部对中考改革提出要淡化考试、名额分配,实行多种多样的招生录取办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兰州市今年开始试行省级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制度。今年兰州一中、师大附中、兰州二中、兰州三十三中、兰铁一中、兰炼一中、兰化一中、西北中学和兰州外国语高中等9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的招生计划对口分配至兰州民族中学、兰州四十六中等26所初中。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必须具备4个条件:1、初中三年在籍在校学生;2、必须填报对口高中志愿;3、综合素质评价A等以上;4、必须参加中考,成绩在本校毕业生中居前。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录取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的考生时,其成绩不能低于本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根据对口分配名额从对口初中学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5%的招生计划。
变化5
关键词: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补录
以往中考录取只有一次,考生如不能被志愿学校所录取,就得花钱择校。今年兰州市中考生可多一次录取机会。兰州市教育局规定,凡未完成统招生计划的各类学校,可进行二次补录。补录计划由兰州市教育局向考生和社会公开,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自愿选择1所学校进行二次报名,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录时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完成招生计划。省级示范性高中补录,成绩不能低于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中补录,成绩不能低于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占计划补录的考生,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
[稿源:西部商报]
[编辑: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