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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率的“真实性”从何而来?

http://www.gscn.com.cn 2007-10-16 8:58:19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福建省人事厅、教育厅最近发出通知,决定对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检查就业率的真实性,对于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挂靠到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并以“已就业”形式上报的学校,一经查实立即实行“一票否决”,其评估结果定为不合格。

  福建省严查高校就业率真实性的做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全国范围看,也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几年来,各地高校都对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工作抓得很紧,其重视的程度,比各地高中对升学率的追求有过之而无不及。高校如此,教育主管部门也是如此。2003年,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毕业生就业率明显偏低的高校及专业,控制或减少招生指标。前些时候,教育部更是明确表示,对连续两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控招生规模,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直至停止招生。

  高校对毕业生就业率格外重视,有的甚至不惜在就业率数字上弄虚作假(最常见的手法是,学校让未能就业的毕业生找一家“挂靠单位”,签一份虚假的就业协议,以此作为统计就业率的依据),无论从逻辑还是现实的角度看,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将就业率作为考核高校工作的一项硬指标,并具体用于调控高校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有一定关系。那么,如果教育部门取消这项硬指标,结果又会如何呢?

  可以预料,由于仍然要面对招生的压力,要承受社会的评判,各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将不会有所降低,但由于卸下了教育主管部门施加的压力,一些高校在就业率数字上弄虚作假的“积极性”将有所降低。而事实上,依照《高等教育法》,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和招生上拥有办学自主权,所以,一所大学该不该设置某个学科和专业,该招收多少学生,应当由高校自己根据社会的需求和人才市场的供需状况做出决定,而不必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某些人为的指标来裁定。

  应当看到,目前以高校上报、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汇总的方式统计生成的高校就业率,由于在统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空间,其公信力已经受到不小的影响,不但社会对此颇有微词,连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也对一些高校表示不信任,要对他们上报的数字打假。为此,现在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更科学、更权威的高校就业率统计体系,由与高校和教育部门没有利益关系的审计部门、统计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参与高校就业率的统计工作,以保证得出更加真实可靠、全面详尽的数据,作为公共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披露,供广大高中毕业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和有关方面比较、权衡。只有保证了高校就业率的真实性,社会据此对高校进行的评判、监督、“考核”才有真实的意义。

  此外,这几年教育部门查处了一些高校在毕业生就业率上的造假行为,却未听说有哪个学校或院系的负责人受到了严厉惩处。此次福建省人事厅、教育厅表示,对通过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虚报就业率的学校,“一经查实立即实行‘一票否决’,其评估结果定为不合格”,如果处理手段仅限于此,其惩处效果实在是值得怀疑的。

  必须强调,高校在就业率问题上造假,与报刊夸大发行量、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等一样,是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的欺诈行为———香港一家报纸曾于1994年至1996年间伪造账目和文件,共虚报发行量过千万份,结果该报总经理被判入狱6个月,发行总监和财务经理各被判入狱4个月。对于教育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而言,现在该是认真思考“高校就业率的真实性从何而来”,并拿出切实办法保证就业率真实性的时候了。

[稿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宗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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