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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务员考试作弊五年内不得报考

http://www.gscn.com.cn 2006-12-5 16:27:50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新华网上海12月4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4日在解读上海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时说,过去五年内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将不具备报考上海地方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上海这项规定的严格程度高于全国水平,目前考试作弊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的“禁限”是三年。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徐锦林说:“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职业,公务员应当遵循更为严格的诚信标准。”

  同时,上海还规定,在今年报考公务员的过程中,对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试录用资格,且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稿源:新华网]
[编辑: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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