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记者 李亚杰)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最终走向自我毁灭。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肃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组织,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明镜高悬起,激浊扬清间
十六大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牟取私利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办了一批省部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如,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均因严重违纪被立案查处。其中,王怀忠、郑筱萸被依法判处死刑。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此,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党中央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得民心、顺民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充分表明,无论腐败发生在哪个地区、哪个部门,不论其职务多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决不让他们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出现的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中国建设银行原董事长张恩照,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原主席胡楚寿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十六大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6‰,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和司法机关直接作刑事处理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0.17‰。这充分说明,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总量呈下降态势,反腐败成果获得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许。
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全国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总金额70.79亿元

2005年至2006年初,辽宁省沈阳市一家医院为了争取患源、牟取利益,在13个月时间里采取给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付服务费的方式,每运送一次住院病人给付医生、护士、司机各100元,一共向沈阳120某分中心工作人员行贿41万余元。最近,沈阳开始向120急救中心送病人收受好处费现象“开刀”,集中整治商业贿赂问题。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行业较为严重,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的一大公害。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央国家机关40多个部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九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今年以来,全国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收缴的不当所得由年初的5.6亿元增至12亿元。通过自查自纠,行业管理者和经营者普遍受到了反商业贿赂教育,靠送礼行贿获得交易机会和商业利益的“潜规则”在一些地方和行业正在得到纠正。
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着重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着力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
据统计,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总金额70.79亿元。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鸣放、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均因涉嫌商业贿赂而被查处。
[稿源:新华网]
[编辑:孙娜娜]